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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是否需要標注固形物含量?
發布于 2024-01-18 閱讀(2106)
問:您好,我司欲銷售牛脊髓,其配料為牛脊髓、飲用水、食用鹽,儲存條件為-18°C以下冷凍儲存。想要咨詢一下,配料中添加的飲用水僅用于冷凍牛脊髓,且在-18°C以下冷凍時飲用水也為固態,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標注固形物含量。謝謝!
答:根據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7718-2011),4.1.5.6 容器中含有固、液兩相物質的食品,且固相物質為主要食品配料時,除標示凈含量外,還應以質量或質量分數的形式標示瀝干物(固形物)的含量。預包裝食品由于自身的特性,可能在不同的溫度或其它條件下呈現固、液不同形態的,不屬于固、液兩相食品,如蜂蜜、食用油等產品。
您所述產品不屬于因自身特性,在不同溫度下呈現固、液不同形態情形,且配料中添加的飲用水僅用于冷凍牛脊髓,因此,按照真實、準確原則,應標注固形物含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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