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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標稱“用于叮咬后的皮膚舒緩、舒緩肌膚叮咬后”等防蚊蟲叮咬類產品,是否屬于化妝品,是否屬要備案

    發布于 2024-01-18 閱讀(558)

    問:針對目前市面上所銷售的防蚊蟲叮咬類,清涼舒緩走珠、清涼舒緩膏等產品,所標稱適用:用于叮咬后的皮膚舒緩、舒緩肌膚叮咬后等(意指可舒緩蚊蟲叮咬人體肌膚所引起的不適,適用于因蚊蟲口器分泌物引起的皮膚炎性反應(俗稱癢感),是一種感覺,并不是功效)。該類產品不具備以清潔、保護、美化、修飾的功能,使用目的也不符合化妝品定義。請問該類產品是否需要按照普通化妝品備案要求管理,進行備案后方可銷售?


    答:根據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,本條例所稱化妝品,是指以涂擦、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,施用于皮膚、毛發、指甲、口唇等人體表面,以清潔、保護、美化、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。


    產品的作用方法、作用部位、使用目的、產品屬性符合上述定義的,屬于化妝品。防蚊蟲叮咬不屬于化妝品的使用目的。


    符合《條例》關于普通化妝品分類的,應當履行上市前備案義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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