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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機關能作為社會團體的會員單位嗎?
發布于 2024-05-21 閱讀(293)
問:政府機關能作為社會團體的會員單位嗎?
答: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,“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加入社會團體”,因此,政府機關不能作為社會團體的會員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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