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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體工商戶不年報會罰款嗎?
發布于 2024-10-25 閱讀(220)
答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七十條 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,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。具體請聯系營業執照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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